受到涉及的海产品包括:
-冻结成块状的阿拉斯加鳎(Alaskan sole)、黄鳍金枪鱼、扁平头鳎(yellowfin, rock, or flathead),),净重超过4.5公斤。
-帝王蟹肉(King crab),密封包装冷冻成块,重量至少为1千克,但不超过1.2千克。
-雪蟹肉(Snow crab),密封包装冷冻成块,净重不超过1.2千克。
-太平洋大蟹蟹肉,成块密封包装,重量不超过1.2公斤。
-除帝王蟹、雪蟹、太平洋大蟹或梭子蟹以外的任何蟹肉,都用块状冷冻在不超过1.5公斤的密封包装。
部分产品也包括在豁免范围内,列于协调关税表编号:
-黑线鳕鱼(Haddock),代码0304.72.5000。
-鳎 (Sole),根据0304.83.1015和0304.83.5015号法规,包括有皮的和超过4.5千克的冷冻鱼肉,进口后切碎或切成重量和尺寸一致的小块,以及“其他”类别。
-比目鱼(Flounder),代码0304.83.1020和0304.83.5020,去皮或冷冻块,重量超过4.5千克,进口后粉碎或切成重量和尺寸均匀的块,以及“其他类别”。
这次的延长或豁免清单是个好消息,但排除列表中显然没有其他产品。罗非鱼于3月份被排除在外,但并未列入这次的清单。这意味着从8月7日起,罗非鱼又重新列入了关税清单,并将再次被征收25%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