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7月15日,据韩媒报道,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和国立国语院制定了《公共用语的外语翻译及标记指南》,内容包括餐饮食品名称用英文、中文、日文进行标示的指南。
此前,只有翻译及标记公共用语的英文指南,但考虑到韩国的外国人访问比例,将其范围扩大到中文和日文,制定了相关指南。
在将餐饮食品名称用中文标记时,要突出食材名称、味道、烹饪方法、形态中有特征的要素,进行简洁的翻译。
如果餐饮食品名称是汉字词,就翻译为汉字词,如果汉字译成其他意思,就翻译成在中国通用的词语。
纯韩文的餐饮食品名称如果有对应词,就翻译成在中国通用的表达方式,若在中国没有对应词,就活用意义、起源等进行翻译。
韩国将认可在中国广泛使用的餐饮食品名称的惯用标记,如果使用了两种以上的材料,就按照韩文名称的材料名列举顺序进行翻译。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