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实施紧急处置的通知》及上级要求,酒泉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并采取紧急行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贮存服务、超市卖场等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落实对涉及厄瓜多尔3家企业生产的问题冻虾进行排查处置。
7月13日,酒泉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发动辖区内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单位、贮存服务单位等水产品贮存、销售、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要求相关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市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力,划片包干,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各类大型超市、水产批发经营单位,是否涉及海关总署通报的及厄瓜多尔三家企业2020年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冷冻南美白虾。
检查过程中,监管人员重点查看了进口食品的进货单及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文标识标签等内容。截至7月14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排查了10家大型超市、2家冷库。未发现通报中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海产品。
下一步,酒泉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督促经营户严格执行进口海鲜、牛羊肉等进口商品检验报告、核酸检测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进货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靠。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严查严控,不留死角,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