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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农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5-26 10:08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197 原文:
核心提示:5月26日,据韩媒报道,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发布了《农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
  食品伙伴网讯 5月26日,据韩媒报道,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发布了《农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
 
  今后,将通过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和国立农产品质量管理员的网站公布“有可能混淆原产地的标示”和“伪装销售”的情况,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违反者的教育进修履行期限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并新设定若向执法机关自首,就减免或免除其刑罚的特殊规定。
 
  为了应对大规模、范围广的原产地标示违反行为,政府将原产地标示管理权限赋予市、道知事,广域、基础地方自治团体都可以自主执行原产地标示管理。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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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26
 
 地区: 国外 韩国
 行业: 渔业水产
 标签: 水产品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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