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4月10日,据韩媒报道,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发布了《韩餐振兴法实施令》制定草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为了宣传韩餐及韩餐文化,开拓海外市场,可以在韩国国内外举办教育、宣传、调查、研究事业、韩餐博览会、展销展等活动,或者支持韩餐企业等参加。
将高等教育法第2条各校及其附设的学校及附属研究所、中小学教育法第2条第3项所及学校、政府资助研究机构、地方自治团体出资研究员、公共机关、非营利法人、职业能力开发培训设施、学院等指定为韩餐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开发提供教育资料、讲师工资等培训项目运行、实习材料、器材购买等所需的费用。
与此同时,还将委托韩餐振兴院院长进行韩餐及韩餐产业情况调查、构建和运营韩餐信息体系、培养专门人才机构及海外优秀韩餐厅的指定及指定取消等。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