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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直通车专栏丨境外保税食品直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6-07 08:05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微信号  浏览:39 原文:
核心提示:“境外食品保税直供”的国际邮轮食品配送业务新模式是指相关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配送仓库,以保税方式进口申报进入综合保税区后向国际邮轮提供食品的配送业务。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指示精神,天津海关研究出台“津关24条”,一年来强化措施推进实施、大力对企宣传推广、持续跟踪评估问效,为天津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2025年,天津海关围绕“政策再加力、服务再提升”,广泛征询天津重点进出口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建议,迭代升级出台“津关24条(2025版)”,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量提质。
 
  为进一步抓好“津关24条(2025版)”、天津海关2025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新一轮稳外贸等系列政策措施的统筹推进,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及应用指导,切实让更多企业了解、用好各项惠企政策,天津海关开设“政策直通车专栏”。今天带您了解“境外保税食品直供”。
 
  一
 
  什么是
 
  "境外食品保税直供"新模式?
 
  “境外食品保税直供”的国际邮轮食品配送业务新模式是指相关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配送仓库,以保税方式进口申报进入综合保税区后向国际邮轮提供食品的配送业务。
 
  上述食品应使用集装箱装载运输,在进境口岸对运输工具或包装检疫合格后,可存入综合保税区。除特殊情况外,海关在进境环节不下达检疫查验指令,在确保检疫安全的情况下,仅在配送邮轮时实施一次检疫查验,对于抽中供船食品现场卫生监督的与检疫查验合并开展。支持同一集装箱多次供船,有剩余食品的集装箱应在海关施封后重新存入综合保税区。
 
  二
 
  企业应用该模式后
 
  能享受哪些便利?
 
  采用该模式可便利邮轮公司“全球采购”模式,国内供应商可根据邮轮公司供给计划从境外采购食品报关进入综保区保税存储,待邮轮靠港后即可供应上船。通过该种方式,能够降低邮轮方及国内供应商经营成本,丰富邮轮码头配套服务功能,从而吸引更多国际邮轮公司,助力邮轮经济发展。
 
  三
 
  企业申请试点应用该模式
 
  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试点应用该模式,相关企业应为在综合保税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并具备运营邮轮食品配送的能力,包括:
 
  01
 
  具备相应的硬件条件,包括具有符合业务开展要求的储存场地、装卸场地等。
 
  ①存放邮轮食品的储存场地要求符合《口岸出入境货物储存场地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食品储存场地的相关要求。
 
  ②配送食品不得与其他仓储货物混存。
 
  02
 
  配送食品的企业应持有效含邮轮食品配送资质的《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四
 
  企业应用该模式后,
 
  进口货物申报时有什么变化?
 
  配送食品入区时应按境外食品进入综合保税区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区手续,企业申报进境备案清单,监管方式填报“区内物流货物”(代码5034);食品配送邮轮时,企业申报《出境备案清单》,监管方式填报“区内物流货物”(代码5034),运输方式申报“其它”(代码9)。
 
  五
 
  企业想了解政策内容
 
  或申请试点,应该如何联系海关?
 
  “境外食品保税直供”的国际邮轮配送业务新模式试点的申请、审核工作统一由天津东疆海关办理,企业可直接向天津东疆海关咨询情况、递交材料,联系电话:65307696。
 
  供稿单位:卫生检疫处、天津河西海关
日期:2025-06-07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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