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新设生水牛乳的定义。
2.拟在乳、加工乳及各种乳制品的定义中,增加生水牛乳的定义。
3.关于生水牛乳的规格标准,与附表中规定的生乳的成分规格相同。
4.关于使用了生水牛乳的乳制品的规格标准,适用于附表中与乳有关的现行的规格标准。
5.其它必要的修改。
以上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