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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进口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2-18 11:4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202 原文:
核心提示:2月1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20-079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伙伴网讯 2月1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20-079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进口食品等样品的运输方法:允许由依照《食品卫生法》申报为食品运输业的专业物流企业运输进口食品等的样品。
 
  2. 根据《食品法典》的修改,修改《进口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中的相关条款。
 
  3. 将首次精密检查的58种农药检查项目修改为65种。
 
  4. 调整食品药品安全处认可安全的食品等的范围。
 
  a.将5年内精密检查结果无不合格履历的确保安全的食品增加到认可安全的食品范围内:在农林产品中增加中国产牛蒡,在加工食品中增加中国产改良酱曲等7种产品。
 
  b.认可安全的食品等中删除中国产胡萝卜等4种存在进口不合格情况的产品。

      以上内容征求意见截止至2020年4月20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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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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