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0年1月1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相关省令》及《食品、添加剂的规格标准》的部分修改单,主要内容如下:
1.添加剂相关:
(1)新增二碳酸二甲酯为指定添加剂;
(2)设定了二碳酸二甲酯作为添加剂的规格标准,设定了异麦芽糖葡聚糖酶、柿子色素的成分规格,并修改了日本宝塔树提取物、d l―α―生育酚(维生素E)的成分规格。
2.农兽药相关:
修改或新设了吲唑磺菌胺(安美速)、庆大霉素、腈吡螨酯、霜脲氰、苯酰菌胺及呋吡菌胺6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
3.实施日期: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但部分食品中的农兽药残留限量,自本公告发布日起6个月内仍可适用以往规定。
(2)自告示发布之日起,1年前制造、加工或进口的异麦芽糖葡聚糖酶、柿子色素不适用改正后的标准。
(3)自告示发布之日起,1年前制造、加工或进口的日本宝塔树提取物、d l―α―生育酚(维生素E)仍可适用以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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