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号(关于调整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监管要求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1-19 08:00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250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对应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对应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对“4001100000”等2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和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
 
  二、对“4101201110”等191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监管要求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7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日期:2020-01-19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