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Rosselkhoznadzor称,我国水产养殖企业对俄出口存在系统性违规行为,包括:对产品的安全控制性不足,如未宣称使用药物和激素的风险性,产品可追溯性系统缺乏或效率低下, 产品及原材料存储管理混乱等。
Rosselkhoznadzor还称我国主管部门系统控制存在不足:2019年,俄方共披露了40多起我国输俄水产养殖产品危害物超标的事件,大多为重金属如汞、镉、砷超标,但检查结果显示我国主管部门未对各项违规行为展开调查。
此外,俄方指出我国现行的出口兽医证书系统未就主管授权机构对企业发货后进行物理管控进行规范,因此无法保证输俄水产品符合性声明的时效性。
基于上述种种原因,俄方作出对我国水产养殖产品对俄出口的临时禁令决定,禁令范围内产品包括:
-鳗鱼;
-罗非鱼;
-鲟鱼;
-鳟鱼;
-虾类(北极甜虾( Pandalus borealis),白令虾( Sclerocrangon salebrosa Pandalus latirostris),蒙氏长额虾(Pandalus montagui),北方长额虾(Pandalus goniurus)除外);
-上述类型的水产产品,冷冻海鲜混合物(海鲜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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