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20号告示,修改《进口食品等检查的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新设定豁免检查的申请程序:登记为优秀进口企业者在提交下一年度计划进口申请表时,在最近3年期间每年进行5次以上进口申报的产品,最近3年间检查结果没有不合格记录时,地方食品药品安全厅向其发放计划进口确认书,获得计划进口确认书的相关产品在通关阶段不仅可以豁免基本的随机抽样检查,还可以豁免材料检查及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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