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19号告示,修改《水产品安全性检查机关指定具体程序及运营等相关要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水产品安全性检查机关的资质被取消或过期后,取消其保留与检查有关文件的义务。与安全调查有关的文件应移交给国立水产品质量管理院。
2. 删除公务员出入、调查水产品安全性检查机关时检查机关记录管理规定。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