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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优秀健康功能食品生产标准》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1-22 09:53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齐晓娜    浏览:247 原文:
核心提示:11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28号公告,拟修改《优秀健康功能食品生产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28号公告,拟修改《优秀健康功能食品生产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合理调整设施标准:为了使经营者可以根据生产工厂的特性,决定不同的温度、湿度调节方式,提供了豁免协作设施安装义务的举例,明确规定照明的最小亮度及工序之间的设施布局等相关用语。
 
  2. 制定GMP适用企业的临时评估依据:在调查、评估GMP适用情况时,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实施调查、评估。在对违法企业进行调查、评估时,可以进行定期调查、评估和另外的临时评估。在对HACCP适用企业进行GMP评估时,可以与HACCP的联合评估或评估结果。
 
  3. 制定为了取得健康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进行GMP评估的程序、方法,划分评估表:为了取得健康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而进行GMP评估时,使用单独的评估表,进行是否具备优秀设施及参考线等GMP运营基础和运行能力的评估,在该企业可以生产健康功能食品后,增加GMP运营、管理评估,制定相关程序。
 
  4. 根据规章制度改革委员会对限时制的审查结果,删除相关限时依据条款。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12月11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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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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