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0月2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96号告示,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免受食品的不恰当标示或广告侵害,增强国民健康,制定《食品等的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内容标准》,该标准将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令》第3条第2项中食品等的不恰当标示或广告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