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10月16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91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在叶酸的原料中增加5-甲基四氢叶酸(5-MTHF)。
2. 增加登载个别认证型原料作为告示型原料的标准规格:在告示型原料中增加功能性内容或原材料获得个别认证1年后,将其增加登载为告示型原料的标准规格。(但是,获得认证者要求登载的情况除外)。为了在告示型原料中反映获得认证的个别认证型原料透明质酸及欧洲越橘提取物的认证明细,修改标准规格。
3. 修改绿茶提取物的规格:新设定在规格试验时可以确定EGCG(绿茶提取物每日摄入限制量)含量的规格内容,删除每日摄入量的相关内容。
4. 修改一般试验方法:修改维生素A、维生素E、维生素B1、硫酸软骨素、鲨肝醇、蒽醌化合物、总类黄酮及磷脂酰丝氨酸等8种试验方法,新设定维生素A和维生素E的同时分析法及5-MTHF相关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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