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我国加强对越南水产品进口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0-12 16:23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265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军中国市场,越南水产品要满足抵港海关检疫等严格标准,并必须获得国家农林渔业质量保证部(Nafiqad)签发的食品安全证书。
      食品伙伴网讯  越南某媒体报道:近期,中国海关总局已发通知,公布满足对中国出口条件的665家越南水产品出口企业名单。

      据两国管理机构的协约,越南出口水产品需满足两个条件:出口水产品必须在由Nafiqad承认的生产基地生产;每批出口产品都必须有Nafiqad颁发的食品安全证书。

      此外,我国海关还要求对华出口的越南水产品必须是被列入允许对中国出口的120种水产品名单中。同时,出口到中国的水产品必须有检验检疫证书、原产地证书,产品包装上必须有中文和英文,并且符合我国包装要求。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东南亚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东南亚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越南及其他东南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9-10-12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