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7月25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5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删除浊酒(米酒)、药酒、清酒的总酸规格,梳理酒类分类体系。
2. 修改婴幼儿食品的生产加工标准:幼儿食品可以作为杀菌产品进行生产,婴儿食品仅可以作为灭菌产品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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