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18日,据韩媒报道,韩国10名议员于6月14日提出了《学校供餐法》部分修改草案,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学校供餐相关餐费由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承担,并且,禁止将转基因农水产品和食品用作学校供餐的食材。
韩国议员指出:现行法律规定,学校供餐的餐费应由家长等监护人承担,不仅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供餐的质量差异,还将义务教育的负担转嫁给了家长。
对此,修改草案规定,学校供餐所需的餐费由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承担,国家承担50%以上。
同时,为了改善学生的饮食生活,将提供早餐纳入学校供餐的范围,并应首选优质、安全的国产农水产品,禁止将转基因农水产品和食品用作学校供餐的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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