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19年4月29日,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了IFN 08-19号通知,该通知的目的是提醒进口商在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向他们颁发食品控制证书时他们的责任。
部分注意事项如下:食品所有人需要特别注意联邦通信委员会的“附加说明”部分,因为该部分主要说明在检查时必须向授权进口食品官员提交哪些文件。检查时需要的文件包括:批次或罐代码清单和每批次或罐代码、发票、装箱单、生产线标识和食品控制证书副本;对于超大型和/或冷冻食品的取样,进口商或其存储供应商需要提供一名代表协助,该代表可能需要使用取样工具,在授权进口食品官员的监督下取样;提交的所有文件必须符合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的最低文件和进口报关单要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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