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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燕窝有海参!中山港海关集中销毁202公斤禁止进境物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4-14 13:34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袁平峰    浏览:216 原文:
核心提示:拱北海关隶属中山港海关公布,已在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依法对截留的水果、花胶、燕窝、海参以及冻肉等动植物产品进行集中焚烧销毁,销毁物品共202.29公斤。
   南都讯 拱北海关隶属中山港海关公布,已在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依法对截留的水果、花胶、燕窝、海参以及冻肉等动植物产品进行集中焚烧销毁,销毁物品共202.29公斤。
 
  中山港海关旅检三科罗诗龙副科长介绍,今年以来,中山港海关在旅检渠道共截获禁止携带进境动植物产品598批,重量531公斤,主要为水果和海产品。由于当事旅客均未主动申报,且无法提供相关检疫审批证书,工作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新鲜水果和蔬菜、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等均属禁止携带入境物品。这些物品可能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一旦侵入将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部分人员会在境外采购水果或者海参、花胶等海产品拟携带入境自用或馈赠亲友,但是根据规定,这些动植物及其制品都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的范畴。
 
  海关提醒,旅客在出入境前可通过海关12360热线、海关总署网页等了解携带物品的相关要求,以免影响出行。
日期:20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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