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3月1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37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新制定一氧化二氮用容器的生产标准:只有在容量达到2.5L以上的高压金属制品容器中才能充填一氧化二氮。
2.新制定在微生物等培养中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范围和一般使用标准。
3.修改“谷氨酸”等6种食品添加剂的成分规格:修改“谷氨酸”、“谷氨酸一铵”、“L-谷氨酸-钾”3种食品添加剂的纯度试验中焦谷氨酸的试验法。修改“水溶性胭脂树橙”、“维生素B12”、“防腐剂制剂”3种食品添加剂的确证试验、纯度试验、定量法等试验方法。
4.修改59种天然香料来源物质的名称、学名。
5.修改氢氧化钾等13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根据《食品法典》中将婴幼儿谷类配方食品和其它婴幼儿食品合并为婴幼儿辅食,修改葡萄糖酸铜等11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6.修改一般试验方法中杀菌消毒试验法。
6.修改一般试验方法中杀菌消毒试验法。
7.加工助剂作为其它用途使用时,需提交安全性相关资料。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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