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0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将含EPA和DHA油脂产品的酸价和过氧化值适用范围修改为:仅限原料性产品和在原料性产品中添加抗氧化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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