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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EFSA确定大麻二酚(CBD)为新奇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2-05 20:21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275 原文:
核心提示: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已将大麻二酚(CBD)重新分类为新奇食品,这意谓着CBD及大麻衍生的食品补充剂在欧洲不能合法销售。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已将大麻二酚(CBD)重新分类为新奇食品,这意谓着CBD及大麻衍生的食品补充剂在欧洲不能合法销售。该项规定适用于CBD提取物、CBD作为食品成分所添加的产品(比如大麻籽油)。该项规定也适用于含CBD其它植物的提取物。合成CBD被视作新奇产品。
日期:2019-02-05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EFSA 食品安全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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