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燕窝属于我国禁止携带入境物品。2018年,东兴海关在东兴口岸累计查获燕窝56批次,总重量约43.5千克,其中多为未经处理的毛燕窝或没有厂商标识的裸装干燕窝。
本报讯 日前,南宁海关隶属东兴海关在东兴口岸入境通道查获一名外籍游客违规携带燕窝入境,共计50盒、重5千克。目前,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