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捷克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捷克麦芽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允许捷克麦芽输华。捷克麦芽应符合《进口捷克麦芽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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