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项建议,只有经过认证的中国企业生产的生鲶形目鱼类和鱼类产品才有资格出口到美国。所有此类产品将继续在美国FSIS检查员的入境点进行重新检查。
异议和听证请求需在2018年10月19日之前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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