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192号公告,拟修改《转基因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修改转基因食品豁免标示的材料。豁免标示的材料除了区分流通证明或政府证明外,还可提交指定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是非转基因食品标示对象的试验、检测报告。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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