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日本驻华使馆致函我局,提出更新日本冲绳国税事务所所长签章,新签章已于2017年7月10日使用。现将更新后的签章样张(见附件)印发给你们,供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照查验其出具的原产地证明。请各局严格按照总局有关规定做好日本输华酒类产品原产地证明核查工作,在执法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报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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