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声称,加拿大一系列的分销、许可和销售措施,例如产品加价、市场准入和上市政策,以及葡萄酒的关税和税收,都对进口葡萄酒有歧视现象,违反了WTO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
投诉书指出: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政策对进口葡萄酒有所歧视,只允许本省葡萄酒放在杂货店的正规货架上出售,而进口的葡萄酒只能通过“商店内的商店”出售,有独立的货架和收银机。而在安大略省、魁北克省(Quebec)和新斯科舍(Nova Scotia)省,加拿大通过更高的价格标准和其他销售壁垒来抑制进口葡萄酒的销售。
澳大利亚方面表示,安大略省的政策有利于原产地产品的销售,并潜在地排除或限制进口产品的展示和销售。安大略省的葡萄酒政策允许酿酒厂直接向企业提供葡萄酒;魁北克省则为小规模葡萄酒生产商提供了直接进入杂货店和便利店的渠道,简化了加拿大葡萄酒进入市场的步骤,同时对进口葡萄酒设置了障碍;新斯科舍省则为当地生产商提供了更低的价格标准。
澳大利亚要求WTO与加拿大针对葡萄酒的销售进行磋商,如果问题在60天内没有解决,澳大利亚可以要求WTO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