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述会议记录,引发讨论的是国家质检总局在去年6月发布的《进口食品随附证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办法》提出,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将对进口食品的随附证书进行查验,无随附证书或随附证书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小食代留意到,目前该《办法》已向WTO通报了为期两年的执行过渡期,延迟到2019年9月30日生效。
覆盖范围过大?
根据上述会议记录,美国赞赏中国在2017年6月19日发出的G/TBT/N/CHN/1209的公告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及食物安全,但同时认为,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在向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中发布的2017年第83号公告,要求一定范围内的进口食品,包括低风险加工食品、耐贮存食品都需随附官方证书。
美国表示留意到该公告仅适用于进口到中国的食品,并要求每次运输的低风险食品需随附官方证书,认为该公告要求的官方证书需包括产品及运输细节,“但这些细节超出了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权限”。希望能阐明这一措施覆盖的产品范围,以及提供该要求的科学性合理解释,并希望能推迟实施该措施以便讨论。
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等国家也担心,该项措施覆盖的食品范围(包括低风险食品)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存在差异,以及认证可能会重复等问题。欧盟还强调某些条款的不明确性及海关可能会遇到的困难。
中国方面则解释,随着近几年进口食品的高速增长,中国已变成最大的食品及农产品进口国。进口食品及农产品占中国国内食品消费的7.5%,进口奶制品占17.11%,进口食用油占29.3%。同时强调了加强食品安全合作的重要性,因此草拟了这一措施,中国希望与成员国间能够加强沟通与合作。
中方代表同样指出,官方证书的要求与国际惯例并不相悖,且澄清证书并非要求进口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标准,而是证明食品在出口国家主管部门有效监管下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及出口。这一证书可由出口国/地区的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发放。
中方代表还声明,通报已包含成员国的建议及意见,并欢迎成员国对发送到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的公告提出更多反馈意见。同时解释,公告中提及的证书包括双方卫生证书及检疫证书,已获得这些证书的进口食品不需要新证书。
报关时间或延长?
那么到底上述《办法》对进口食品提出了哪些要求呢?小食代在质检总局官网看到了这份意见征求稿,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一位熟悉进口食品法规的人士告诉小食代,《办法》最大的影响应该是把进口食品随附证书的要求范围扩大到全部食品。此前进口乳制品已一直在执行提供随附证书的政策,其他进口食品则不需要提供。一旦这一法规生效,则其他进口食品也必须按要求提供随附证书。这样一来,不排除报关等流程会出现一定的延长。
小食代查询了解到,根据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向中国出口的乳品,应当附有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证书应当证明下列内容:(一)乳品原料来自健康动物;(二)乳品经过加工处理不会传带动物疫病;(三)乳品生产企业处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之下;(四)乳品是安全的,可供人类食用。证书应当有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印章和其授权人签字,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书样本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确认,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
此外,进口乳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进口乳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应当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出口国家或者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等信息。
严把进口食品关
小食代留意到,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在1月9日召开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透露,该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按“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国际共治”原则,建立符合国际惯例、覆盖进口食品全供应链监管体系。
从去年1到11月份,该局通过口岸现场查验、实验室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和预警等一系列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我国市场。检验检疫部门对5855批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食品采取了退货或销毁处理措施,并在质检总局网站公布相关的批次信息。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人民网 王子侯摄)
据统计,去年1-11月,全国共检验检疫来自198个国家(地区)的进口食品129.0万批、562.0亿美元,货值同比增长27.0%。在去年12月初爆发了世界第三大乳企法国兰特黎斯首次宣布召回3个品牌、12批次疑似受沙门氏菌污染婴配奶粉时,质检总局立即组织核查,并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如通过海外直邮等方式购买了相应批次产品,请勿食用。
随着事件进一步发酵升级,兰特黎斯在全球范围内宣布召回疑似受污染婴配奶粉后,质检总局再次紧急发布消费提示,公布召回的相关产品信息,并敦促相关产品进口商对属于法方召回产品范围的产品进行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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