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台湾地区拟修订“输入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12-27 09:47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971 原文:
核心提示:2017年12月20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061841620号函,拟修订“进口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草案有关中药材货品部分。
   2017年12月20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061841620号函,拟修订“进口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草案有关中药材货品部分,根据台湾地区“财政部关务署”2017年12月1日台关税字第1061025820号函,修订新鲜吉林人参、新鲜高丽参及新鲜东洋参、 新鲜西洋参归属分类表;同时拟修订相关进口查验规定。
日期:2017-12-27
 
 地区: 中国 台湾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FDA 进口 中药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