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7日,贵州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44期省级抽检以及2017年第7期食药总局抽检,共通报不合格食品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饮料、酒类、方便食品等。
在2017年第44期省级抽检中,有3批次食品不合格,包括2批次饮用水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1批次糯米饭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望谟县天然龙井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贵望山泉高品质饮用天然山泉水,册亨县布依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布依山泉饮用天然泉水,贞丰县熊大妈粽粑食品厂生产的糯米饭。
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017年第7期食药总局抽检中,有2批酒类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为:贵州古耕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精酒(配制酒)53%vol检出酒精度超标;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酒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魁梦(20)(酒)53%voL检出酒精度不达标。
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可能是个别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欺骗消费者;也不排除生产者的检验器具未准确计量,检验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
另外,还有1批次标称遵义市开发区团泽镇玉泉饮料厂生产的原浆芒果汁(其他饮料)检出霉菌超标。
贵州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44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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