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人员昨日下午在落马洲管制站截查一辆入境私家车,于车内检获六箱共四百三十八只怀疑走私大闸蟹。三十一岁男司机被捕,现正保释候查。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市民,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食环署指,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宜供人食用。若触犯有关法例,可被判最高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分别于进口及零售层面抽取大闸蟹样本作化验,截至十月十九日,除了较早前公布一个进口自台湾桃园被检出二噁英及二噁英样多氯联苯含量不合格的样本外,共有一百一十七个样本完成化验而结果合格(包括十四个化验二噁英及二噁英样多氯联苯的样本)。
海关与食环署会继续保持紧密的情报交流及合作,并采取联合行动以打击非法进口食物活动。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