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动植物检疫】一文读懂大闸蟹出口流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1-12 09:03 来源:济南海关发布微信号  浏览:201 原文:
核心提示:如此美味怎样才能走出国门,走上世界人民的餐桌呐?快跟随小编来看看大闸蟹的出口流程吧!
  大闸蟹,学名中华绒螯蟹(Eriocheir sinensis H.Milne-Edwards),是一种经济蟹类,又称河蟹、毛蟹、清水蟹。其螯足用于取食和抗敌,掌部内外缘密生绒毛,绒螯蟹因此而得名。蟹中含有较多的维生素A,对皮肤的角化有帮助,对儿童的佝偻病、老年人的骨质疏松也能起到补充钙质的作用。
 
  中国吃蟹历史悠久,相传大禹治水时期的英雄巴解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解决了困扰民众多年的“夹人虫”问题。发展到明清时期,大闸蟹成为文人雅士会客的一种美食。明末清初著名文人、戏曲家李渔,有“蟹仙”之誉,家人取笑他“以蟹为命”,他有一套独到的食蟹见解,李渔在《闲情偶寄》里写道:“凡食蟹者,只合全其故体,蒸而熟之,贮以冰盘,列之几上,听客自取而食。”意思是大闸蟹清蒸后再放在冰盘上食用最佳。
 
  在《红楼梦》中,也有两次食用大闸蟹的场景,一次是甄士隐邀请贾雨村来家中赏月,待客佳肴中有大闸蟹;一次是著名的“螃蟹宴”,文中写道,“宝玉提议,‘咱们作诗。’于是大家一边吃喝,一边选题,先赋菊花诗,最后又讽螃蟹咏,各呈才藻,佳作迭见。”
 
  如此美味怎样才能走出国门,走上世界人民的餐桌呐?快跟随小编来看看大闸蟹的出口流程吧!
 
  一、注册登记
 
  按照《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43号附件28)规定,对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要求中国对向其输出水生动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的,海关总署对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实施注册登记制度。
 
  1.注册登记条件
 
  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申请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周边和场内卫生环境良好,无工业、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和水产品加工厂,场区布局合理,分区科学,有明确的标识;
 
  (2)养殖用水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
 
  (3)具有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养殖、包装、防疫、饲料和药物存放等设施、设备和材料;
 
  (4)具有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养殖、包装、防疫、疫情报告、饲料和药物存放及使用、废弃物和废水处理、人员管理、引进水生动物等专项管理制度;
 
  (5)配备有养殖、防疫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6)中转场的场区面积、中转能力应当与出口数量相适应。
 
  出境食用水生动物非开放性水域养殖场、中转场申请注册登记还应符合:
 
  (1)具有与外部环境隔离或者限制无关人员和动物自由进出的设施,如隔离墙、网、栅栏等;
 
  (2)养殖场养殖水面应当具备一定规模,一般水泥池养殖面积不少于20亩,土池养殖面积不少于100亩;
 
  (3)养殖场具有独立的引进水生动物的隔离池;各养殖池具有独立的进水和排水渠道;养殖场的进水和排水渠道分设。
 
  出境食用水生动物开放性水域养殖场、中转场申请注册登记还应当符合:
 
  (1)养殖、中转、包装区域无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
 
  (2)养殖场养殖水域面积不少于500亩,网箱养殖的网箱数一般不少于20个。
 
  右滑查看更多
 
  2.注册登记申请材料
 
  (1)注册登记申请表;
 
  (2)养殖许可证或者海域使用证(不适用于中转场);
 
  (3)场区平面示意图,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
 
  (4)废弃物、废水处理程序;
 
  (5)进口国家或者地区对水生动物疾病有明确检测要求的,需提供有关检测报告。
 
  3.注册登记办理方式
 
  用户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点击“行政审批”——点击“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登记注册”,进行办理。
 
  二、出口申报
 
  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出口,由养殖场、中转场所在地隶属海关受理申报,申报时企业应当出具《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合同、检测报告等材料。
 
  三、检验检疫
 
  海关按照下列依据对出境水生动物实施检验检疫:
 
  (1)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强制性标准;
 
  (2)双边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
 
  (3)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的检验检疫要求;
 
  (4)贸易合同或者信用证中注明的检验检疫要求。
 
  养殖场、中转场所在地隶属海关受理出口申报后,会查验注册登记养殖场或者中转场出具的《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根据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控结果、日常监管记录、企业分类管理等情况,对出境养殖水生动物进行检验检疫。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对装载容器或运输工具加施标识,按照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的要求出具《动物卫生证书》,准予出口。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不予出口。
 
  四、口岸查验
 
  经产地海关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境水生动物,不更换原包装异地出口的,经离境口岸海关现场查验,货证相符、封识完好的准予放行;需在离境口岸换水、加冰、充氧、接驳更换运输工具的,应当在离境口岸海关监督下,在海关指定的场所进行,并在加施封识后准予放行;出境水生动物运输途中需换水、加冰、充氧的,应当在海关指定的场所进行。
 
  五、监督管理
 
  海关对辖区内取得注册登记的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实行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审查制度,按计划开展年度动物疫病监测和安全风险监控。企业应当建立自检自控体系,并对其出口水生动物的安全卫生质量负责。
 
  小贴士
 
  大闸蟹出口前要充分了解对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及时关注海关总署网站关于大闸蟹的相关公告措施,避免大闸蟹在境外通关受阻。
 
  供稿 / 东营海关
日期:2023-01-12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