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9日,澳洲新西兰食品及标准管理局(FSANZ)批准了一项申请,允许在酿酒中使用新的加工助剂。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允许使用亚硫酸氢铵、几丁质-葡聚糖、PVI/PVP共聚物、氯化银等四种加工助剂用于葡萄酒的生产。虽然增加了四个项目,但在专门用于澳大利亚葡萄酒生产的标准4.5.1中,不包含氯化银,也就是说,澳大利亚生产者只能使用亚硫酸氢铵、几丁质-葡聚糖、PVI/PVP共聚物。
虽然外国葡萄酒生产商可以使用这四种辅助材料,且产品可以在澳大利亚销售,但澳大利亚的酿酒师只可以使用前三种辅助材料。这不是错误或者疏忽,澳大利亚葡萄酒行业经过认真考虑,并未提出澳大利亚葡萄酒在生产中使用氯化银的请求。
该规定将在2017年底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