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港两地商品存在价差,少数不法之徒受利益的驱使以“蚂蚁搬家”的形式违规携带动物产品入境,不仅容易造成动物传染病传播,也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及其制品均禁止携带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公众,多次违规携带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依据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一年内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又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将予以立案追诉。”
8月15日,一名旅客违规携带法国鹅肝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被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截获。该批鹅肝品牌为ROUGIE,共5盒,重3.3公斤,初步估值近万元人民币。经调查,该旅客已有多次违规携带记录,均为海鲜、冻肉等高价值动植物产品,本次竟将鹅肝藏匿在背包中,意欲再次蒙混过关。该名旅客承认自己是赚取带货费的职业“水客”,无法出具任何检验检疫证明。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该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