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和进口商可在不同地理区域注册不同的建议零售价格。自公告生效的30天内,有关产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应向监管部门提交建议零售价格清单。
欧洲商会积极评价该公告,认为此举是增进欧盟对越南是全面的市场经济这一认识的关键一步,并希望越南继续为外商营造平等、透明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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