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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带鳍鱼类、椰奶饮品等实施随机抽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7-16 09:47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430 原文:
核心提示:2017年7月11日,据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DAWR)进口食品通告(IFN13-17):自2017年8月10日起,下列进口食品将实施5%的随机抽检比率:带鳍鱼类(Finfish)、不含单增李斯特菌类奶酪产品、椰奶饮品。
    2017年7月11日,据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DAWR)进口食品通告(IFN13-17):自2017年8月10日起,下列进口食品将实施5%的随机抽检比率:带鳍鱼类(Finfish)、不含单增李斯特菌类奶酪产品、椰奶饮品。
 
    有关带鳍鱼类调整内容,针对组胺毒素项目,按照2017年1月鱼类及其鱼类产品高风险产品重新划分结果实施,详细内容参阅进口食品通告(IFN21-16)。对于养殖鱼类,在继续现行孔雀石绿、氟奎诺酮类项目检测基础上,增加奎诺酮类、恶喹酸、氟甲喹3个检测项目。与此同时,不再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对“海捕”鱼类进行认证,但对名单中所列鳗鱼(欧洲/日本/美国)等13种鱼类实施针对性抗生素项目检测(养殖过程中使用抗生素);
 
    有关不含单增李斯特菌类奶酪产品调整内容,首先,这类产品可在相关栏目中查找;其次,即食食品的单增李斯特菌检测项目将调整为大肠菌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为澳新食品标准(澳新食品标准法典1.6.1),检测比率为5%,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均不能超过100CFU(菌落单位)/克食品。
 
    有关椰奶饮品调整内容,澳新法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1.2.3)强制要求食品标签中对过敏源进行标示。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再次加强椰奶饮品对牛奶过敏原的监管,进口商需要对相关食品中过敏原信息进行标注。此通告同时取代进口通告(IFN 17/15)
日期:201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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