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批有机乳糖和有机乳清浓缩蛋白粉为20kg/袋和25kg/袋的大包装进口有机食品原料,来自美国,共计15.1吨,可用于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调制乳粉、含乳饮料等。该货物已获得我国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在报检时提供了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销售证书,但货物并未加贴我国有机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企业在检验检疫人员监管下对进口有机食品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进行了加贴。在对有机码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检验检疫人员对货物实施了放行。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消费升级,有机食品逐渐成为我国消费者的新选择,根据我国有机食品认证规定,有机配料等于或高于95%的产品才能获得有机产品认证,部分企业为了满足市场和降低成本的需要,逐渐由直接进口面向消费者的有机食品成品向进口加工原料转变。进口有机食品原料已逐渐成为进口有机食品的新趋势。去年有机产品认证新规实施以来,天津检验检疫局进一步加强对进口有机产品的入境验证工作,除原规定需核查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标识外,新增了对有机码和销售证验证的规定,相关报检信息经与国家认监委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信息比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对于未获得我国有机认证的产品包装和标签上含有“有机”或“ORGANIC”等容易误导消费者的文字和标识的,必须通过整改后,作为一般产品进口。
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相关企业,因有机码在发放一段时间后才能在网上查询,相关有机产品请提前申请有机标志和有机码,以免在口岸验证环节延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