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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调整分离大豆蛋白为基料的调制品税则编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6-09 08:29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375 原文:
核心提示:2017年6月6日,据法源法律网消息,台湾地区“财政部关务署”发布台关税字第1061011622号公告,依据海关进口税则解释准则第一及第六条规定,以分离大豆蛋白为基料的粉末调制品,归列税则第2106.10目,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7年6月6日,据法源法律网消息,台湾地区“财政部关务署”发布台关税字第1061011622号公告,依据海关进口税则解释准则第一及第六条规定,以分离大豆蛋白为基料的粉末调制品,归列税则第2106.10目,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日期:2017-06-09
 
 地区: 中国 台湾
 行业: 进出口 粮油
 标签: 海关 进口 大豆蛋白 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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