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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进口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6-06 08:46 来源:台湾食药署  浏览:242 原文:
核心提示:2017年6月1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1061301081号公告,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条,修订《进口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包含《进口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增修订摘要表》和《进口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
    2017年6月1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1061301081号公告,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条,修订《进口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包含《进口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增修订摘要表》和《进口规定F01、F02货品分类表》。

    进口规定F01货物分类表新增了冷冻白虾包括熏制、活白虾、冷冻淡水长臂大虾包括熏制、生鲜或冷藏白虾、活淡水长臂大虾、生鲜或冷藏淡水长臂大虾、肉荳蔻干皮等12个品种,进口规定F02货物分类表新增了谷类之藁及外壳等5个品种。并自2017年6月1日生效。
 
    
日期:2017-06-06
 
 地区: 中国 台湾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食品安全 管理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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