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澳大利亚发布对虾产品评价等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5-19 12:00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355 原文:
核心提示:5月16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53-2017):涵盖对虾及对虾产品生物安全性评价和更新暂停进口生对虾及生对虾产品措施两部分内容。
    5月16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53-2017):涵盖对虾及对虾产品生物安全性评价和更新暂停进口生对虾及生对虾产品措施两部分内容。有关对虾及对虾产品生物安全性评价内容已经在“生物安全建议通告(2017/07)”中进行说明。更新暂停进口生对虾及生对虾产品措施内容有:
 
    1. 腌制处理过的食用生对虾及生对虾产品不在暂停进口措施范围之内(根据《2017生物安全性决定》修改决定第4号);
 
    2. 进口商进口许可证(相关业务)受暂停进口措施影响情况。维持现状继续等待。同时,会根据每个出口国家产品安全保障条件具体情况,在出口国家政府监管机构安全保障能力达到澳大利亚进口条件要求后作出调整;
 
    3. 进口商申请新许可证情况,需要出口国家政府机构先向澳方提交确保出口产品安全资料文件后,进口商才可申请新的进口许可证。
 
    目前,澳大利亚针对生对虾产品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有两种,即由相关国家监管部门按照国际标准(OIE)出具卫生证书,以及加强到岸货物的“白班综合症病毒(WSSV)”和“黄头症病毒(YHV)”项目检测。WSSV项目阳性货物需要退运、销毁或者煮熟处理。
日期:2017-05-19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