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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修订食品标准法典 批准一种大麻籽作为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5-15 09:17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安然    浏览:368  原文:
核心提示: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5月10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食品标准第169号修订案的官方公报,批准低四氢大麻酚(THC)大麻籽作为食品。
    食品伙伴网讯  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5月10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食品标准第169号修订案的官方公报,批准低四氢大麻酚(THC)大麻籽作为食品。

    本次修订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有关大麻食品的健康声称描述和营养素含量声称(撤销及替代条款); 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植物及真菌种类。

    本次批准的大麻籽需满足以下条件:

     . 四氢大麻酚的含量不超过5㎎/kg;

     . 用于零售时,需去壳且灭活;

     . 大麻籽提取油中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10㎎/kg;

     . 饮料中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0.2㎎/kg;

     . 其他产品中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5㎎/kg。        
 
    澳新食品标准局经过风险评估认为,低四氢大麻酚(THC)大麻籽作为食品,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本次法典修订将于官方公报发布6个月后生效。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7-05-15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澳新 标准 食品法典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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