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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过半食品经营许可通过承诺制发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5-09 08:37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陶然    浏览:189 原文:
核心提示:8日,笔者从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江门市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食品经营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人承诺制”试点改革,成为全省首个开展此类试点工作的地级市。试点改革实施两个月来,全市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148张,其中通过申请人承诺制获得许可数为1833家,占总数58%。
   8日,笔者从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江门市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食品经营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人承诺制”试点改革,成为全省首个开展此类试点工作的地级市。试点改革实施两个月来,全市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148张,其中通过申请人承诺制获得许可数为1833家,占总数58%。
 
  “目前我们已对616家企业进行了后续跟踪检查,发现符合要求企业539家,占比超过87%。”据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明介绍,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在经营管理环节中,多是小餐饮店加工流程不合理、设备设施不足或设备设施没有坚持使用等,需要后续监督加强管理力度。
 
  据介绍,食品经营领域“申请人承诺制”是指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许可事项的条件和标准建设,符合许可条件后才开展相关食品经营,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审批部门当场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通过此项改革,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从此前的至少8项减少至4项,申请办理时间也从20—30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场或5个工作日之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而且,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风险把控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涉及需现场核查类事项的,在发证后3个月内完成监督检查工作。无需现场核查的,也被及时纳入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据有关人士介绍,江门的改革试点范围也是全省最广,首批参与试点范围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小餐饮经营者,具体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等非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项目,以及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以下(含50㎡)的餐饮服务经营者(限定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
 
  “我递交申请材料之后,三四天就拿到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江门市蓬江区汇悦城租下铺位销售进口零食、日化等商品的张观满表示,该百货商场的租金比较高,他租下铺位后仅用了半个月时间装修,证件在此期间迅速办好,让他能装修完马上开业。“没有拿到许可证,百货商场也不会给我们经营。办证时间缩短有助于我们早点开业,减轻前期投入的资金压力。”他如是说。
日期: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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