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21CFR177.1210)中有关批准高氯酸钾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密封垫圈的规定不再有效。如果相关企业需要继续在食品密封垫圈中使用高氯酸钾材料,需要向FDA提交申请材料(如食品接触材料通报(FCN)或食品添加剂申请)。针对该规定(FDA-2016-F-1805)可提交反对意见,截止日期为30天。
2017年5月3日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发布消息:鉴于密封垫圈行业不再使用高氯酸钾情况,FDA撤销“高氯酸钾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密封垫圈材料的批准”。
相关法规(21CFR177.1210)中有关批准高氯酸钾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密封垫圈的规定不再有效。如果相关企业需要继续在食品密封垫圈中使用高氯酸钾材料,需要向FDA提交申请材料(如食品接触材料通报(FCN)或食品添加剂申请)。针对该规定(FDA-2016-F-1805)可提交反对意见,截止日期为30天。
相关法规(21CFR177.1210)中有关批准高氯酸钾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密封垫圈的规定不再有效。如果相关企业需要继续在食品密封垫圈中使用高氯酸钾材料,需要向FDA提交申请材料(如食品接触材料通报(FCN)或食品添加剂申请)。针对该规定(FDA-2016-F-1805)可提交反对意见,截止日期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