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3月16日,据韩媒报道,韩国部分议员于3月15日联名提出了《农水产品质量管理法》部分修改草案,提议采用农产品推荐质量标识制度。
根据现行农产品标准规格产品标识规定,农产品以“标准规格产品”发货时,要在包装材料上标识强制事项(品种、原产地、等级、生产者信息等)和推荐事项(糖度及酸度、名称或尺数、营养成分等)。
但标准规格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被拆开、用包装材料或容器重新包装销售的情况,除原产地以外并无实质性的强制标识规定,无法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信息。
因此,相关议员指出应制定农产品的品种、等级、糖度等推荐质量标识标准和方法并让农产品包装、销售者使用,违反标识规定时应推荐其改正。
另外,为使该规定逐渐落地,计划首先采用自动标识制度,并制定事后管理和支援依据以扩大标识制度。以后标识制度进入落实阶段再转换为强制标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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