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3月1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7-126号公告,拟对《生乳的卫生等级标准》的内容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规定了《生乳的卫生等级标准》的目的及适用对象的范围;
2.原生乳的卫生等级标准整合到附件中;
3.设定标准的复查期限(即每3年将对标准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改善)。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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