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对一位有多次违法行为的旅客实施了行政处罚。
2017年3月6日,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拱北口岸查获李某某携带鸡肉肠入境。经核查,李某某于2016年10月两次携带新鲜蔬菜、水果入境。由于肉制品、新鲜蔬菜、水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禁止携带进境物品,李某某没有申请办理并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现场工作人员均依法作出了销毁处理的决定。鉴于李某某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拱北办事处对其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近来,多次违法携带禁止进境物品入境的问题较为突出,针对此情况,拱北办事处加大该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多起该类案件。
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旅客,出入境前要先了解携带物检验检疫有关规定,切勿违法携带禁止进境物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