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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修订进口虾及虾制品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3-01 09:10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319 原文:
核心提示:2017年2月27日,澳大利亚发布G/SPS/N/AUS/412/Add.2通报,修订进口虾及虾制品要求。澳大利亚于1月6日宣布,鉴于澳大利亚国内多个农场出现对虾白斑综合症疫情,澳大利亚暂停进口生对虾。
     2017年2月27日,澳大利亚发布G/SPS/N/AUS/412/Add.2通报,修订进口虾及虾制品要求。澳大利亚于1月6日宣布,鉴于澳大利亚国内多个农场出现对虾白斑综合症疫情,澳大利亚暂停进口生对虾。

    现经风险评估,取消对以下进口虾及虾制品的限制:自澳大利亚境外的所有国家和地区生产的生虾和生虾肉;自澳大利亚出口的野生虾到泰国进行加工后再出口澳大利亚的;转运的生虾和生虾肉;供实验室分析用的食品样品。
日期:2017-03-01
 
 地区: 国外 澳大利亚
 行业: 渔业水产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对虾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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